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2月24日報道:據(jù)紅星新聞12月23日報道,百度公司*稱“百度烤肉”不正當競爭,侵害了百度的商標權。從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已審結此案,適用3倍懲罰性賠償,判決京百度餐飲公司等五被告公司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230余萬元。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百度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將“百度”作為其核心注冊商標標識來使用,經過長期、廣泛地持續(xù)使用和宣傳推廣,“百度”已經在相關公眾中取得了較高的知名度和市場認可度。
被告京百度餐飲公司等五公司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與“百度”商標相近似的“百度”“百度烤肉”等標識并將“京百度”作為企業(yè)字號,具有攀附百度公司“百度”商標聲譽、搭便車的主觀故意,客觀上也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二者存在關聯(lián)關系,對五公司的投資或經營主體產生誤認,造成服務來源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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